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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FDA「家用醫療器材中文仿單編寫原則」

主旨:食藥署更新105年6月22日FDA器字第1051604465號公告之「家用醫療器材中文仿單編寫原則」。函文影本與編寫原則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食藥署107年2月2日FDA器字第106160988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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