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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零承諾趨勢下對貿易所帶來的影響
經濟部國貿局秘書室(對外溝通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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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淨零追蹤器」(net zero tracker)的統計,截至2022年5月中為止,已有128個國家於法律上或政策上宣示將以淨零為目標,該些國家之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的88%、國內生產毛額佔全球的90%、人口數則佔全球人口的85%,行政院院會於今(2022)年4月21日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也將我國之淨零目標入法。為了達成淨零排放的目標,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已實施碳定價措施,例如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或碳稅。

依據世界銀行於2021年5月出版的「2021年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截至2021年為止,全球共有64個碳定價措施,實施這些碳定價措施之區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佔了全球21.5%,隨著淨零目標入法的趨勢日益增加,實施碳定價措施的趨勢只會更加明顯。伴隨著碳定價措施而來即是碳邊境調整措施,亦即是為了解決碳洩漏以及提供本國產業公平競爭的機會,實施碳定價措施的國家,同樣要求進口產品必須適用與本國同類產品相同的碳定價措施、以及/或是豁免出口產品本應負擔的碳定價措施下的成本,歐盟即打算於2023年開始試行其碳邊境措施(EU  CBAM)。

前述的脈絡可能對貿易活動造成哪些影響?首先,面臨碳邊境措施可能逐步擴大的趨勢,於國際貿易下進行交易的產品將需要提供有關產品碳含量的資訊,以便進口國執行其碳邊境調整措施,例如EU CBAM即要求進口商必須針對CBAM涵蓋之進口產品的單位產品碳含量,購買並繳交CBAM憑證,故,如何計算產品碳含量,勢必成為產品貿易活動中一項新興且複雜的課題。

象除了產品與服務業之外,也將包括各類的「碳權」,此時,傳統的貿易規範,包括來自公部門的管制以及私部門的契約,面對「碳權」此一無形的貿易對象是否適用?或應如何修正?甚至是否需要完全不同的規範形式與態樣?這些都將對政府與企業帶來全新的挑戰,更重要的是,各界需要對「碳權」此一貿易對象有更全面性以及正確的理解,方得以解決上述的問題。

綜上,淨零趨勢下日益增加的碳定價措施以及伴隨而來的碳邊境調整措施,對於貿易活動可能帶來相當大的衝擊,包括如何計算貿易活動下之產品的碳含量、以及如何因應「碳權」此一新興的貿易對象。此一衝擊對於身為貿易大國的我國可能帶來更高的挑戰,建議政府與企業均應及早著手準備因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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