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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質發電遭遇綠電“政策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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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範圍存在分歧

“目前,全球範圍內對可再生能源的認定範圍還有一定的分歧,但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作為可再生能源是全世界公認的。當前,中國大陸綠色電力的認購對象很多是外向型企業,其產品出口過程中,進口方往往要求生產用電必須是綠色電力,所以在現階段,我們希望認購企業使用的綠色電力是全球通行的。”有組織綠色電力交易工作的相關人士透露,未將生物質能納入交易範圍的原因正在於此。

根據綠色電力交易試點的相關規定,購買綠色電力的用戶將獲得“綠色電力消費證明”。同時,中國大陸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相關主體機構已經做好綠色電力交易和綠證交易的有效銜接,即依據綠色電力的實際交易結果,核算後將綠證劃分給購電用戶。

生物質發電交易既然無法被認定為綠色電力交易,自然不能獲得相應證明。不僅如此,由於生物質發電此前並未被納入中國大陸可再生能源資訊管理中心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生物質發電量的相關交易也無法獲得綠證。換言之,無論是剛剛開市的綠色電力交易,還是2017年起試行的綠證交易,生物質能發電都無法參與其中。

並不存在政策歧視

現階段的綠色電力交易是為了“全球通行”。那麼,在施行已久的綠證交易中,為何生物質能發電也沒能獲得一席之地呢?

“其實,2017年綠證在中國大陸問世時,即便是光伏和風電也沒有完全納入其中,分佈式光伏、海上風電等都不在其列。而最近幾年,綠證交易實際上一直處於停滯狀態,交易規模上不來,相關機制也沒有捋順,即便是已經納入綠證交易範圍內的專案都少人問津,就更談不上再擴充其他品類了。”中國大陸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說。

陶冶表示,在綠證交易相關政策制定之初,絕不是想把生物質能發電排除在外。“只是希望一步步來,從規模化的風電、光伏入手,把一些單體規模較小、申報和交易成本過高的能源品類排在第二步。但問題是第一步先啞火了,自然也就沒有第二步什麼事了。”

不僅僅是一個能源問題

據陶冶介紹,目前,在中國大陸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實行的過程中,生物質能發電是被明確計入的。“消納生物質發電,就是消納可再生能源,就會納入當地的配額考核。”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中國大陸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為2952萬千瓦,全國發電裝機總容量約為22億千瓦。陶冶表示:“在這樣的數字對比下就能看出,生物質在發電層面的占比還相對較小。所以在綠電或者綠證交易的過程中,特別是針對一些非能源領域來說,大家一提起新能源,自然先想到的還是風電和光伏發電,如果要花錢去買新能源電力,也更容易選擇風電和光伏。”

有行業專家指出:“歸根結底,生物質能的發展不僅僅是一個能源問題,還涉及到民生、農業、城市垃圾處理等多個環節,依靠能源政策的鼓勵和支持,力度和效果都是有限的,還是需要各相關部門形成合力,共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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