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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綠電不是大廠的事!從律師事務所到保養品,14家中小企業承諾用超過10%綠電
數位時代陳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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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發起RE10X10氣候宣言,超過10家中小企業響應,承諾在2025年使用總用電量10%以上綠電,為何這些企業要站出來?

購買綠電不是只有台積電等大廠的專利,中小企業也能參與行動。環團綠色和平今(29日)發起RE10X10氣候宣言,邀集14家中小企業站出來,承諾在2025年使用總用電量10%以上綠電,包括共享機車、咖啡店、律師事務所都響應,希望對其他尚未使用綠電的用電大戶,扮演拋磚引玉的效果。

綠電市場需求,來自明年一月上路的《用電大戶條款》,規定以台電契約容量5000瓩的用電大戶,需在5年內建置契約容量的10%、相當於裝置容量500瓩的綠電。

不過根據綠色和平估算,這300家使用全台電力逾50%的企業,僅負擔不到1%的綠電量,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而今日參與簽署宣言的中小企業,雖然沒有被納入用電大戶,但已主動作出積極減碳的承諾。

點亮咖啡、博仲法律事務所、綠藤生機等14家企業簽署RE10X10氣候宣言,其中更有5家公司提出100%綠電目標。

不只是買綠電,更要從源頭來節能

其中博仲法律事務所預計在2020年底達成100%使用再生能源,博仲法律事務所律師譚璧德表示,公司早在2017耗資80萬元建置屋頂型太陽能板, 採取電力自發自用 ,提供事務所18~20%用電量,去年更砸下11萬元購買55張再生能源憑證,達到2019年100%使用綠電的目標。今年再生能源憑證供不應求,博仲轉而跟民間售電業富威電力合作買綠電(太陽能、陸域風電)。

為何一間法律師事務所要使用綠電?譚璧德本身是美裔台灣人,在台灣居住達20年,他認為企業應該要永續經營,再者法律不只保護人,應該也要保護環境。

雖然綠電對企業來說是額外支出,譚璧德也不諱言:「花這麼多錢買綠電,可能要花很多年才會賺回來,但從減少碳足跡來看,把灰電變成綠電是值得。」

不只是買綠電,更要從源頭來節能,博仲法律事務所在幾年前汰換舊冷氣機,現在用電量不到過去的一半,省下的電費就能拿來支持綠電。

另一家來自高雄的共享電動自行車業者gokube,旗下有超過千輛運具,今年起跟民間綠電業者陽光伏特家購電,現在換電中心用電量有40~50%來自綠電,未來希望在2025年達到100%使用再生能源。

Gokube創辦人李威認為,綠能是未來的趨勢,公司本身的精神就是支持「做對的事情」,即便目前綠能還不具經濟效益,但當越多人認同它的價值,慢慢會形成規模經濟,也如同現在gokube正在投入的共享事業。

日、韓宣示2050年達成碳中和,台灣進度落後

雖然中小企業大力支持綠電,但台灣在減碳腳步卻落後國際。近期南韓宣示2050年前達到碳中和目標,鄰近的日本也做同樣的宣示,預計2050年前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也就是排放多少碳就做多少的抵減措施。相較之下,台灣目前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僅規劃2050年較2005年減碳50%。

當韓國、日本接連宣示零碳排的目標,綠色和平東亞總監施鵬翔認為,這意味東亞地區政府之間慢慢達成減碳共識,「 台灣當年在2015年訂定減碳目標,在當時是進度超前,如今看來已經落後, 」綠色和平倡議,希望台灣政府能拉高目標,達到減碳100%。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也認為,這5年下來,台灣能源轉型已啟動,綠電達到一定比例,事實上2050年減碳50%「有調整的必要」,需搭配全球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的趨勢。

責任編輯:錢玉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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