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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價格已過期,越南投資太陽能之廠商著急等待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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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越南總理第11/2017/QD-TTg號決定有關太陽能投資案之20年優惠價格機制(每kWh價格為9.35 cent美元)已於2019年6月30日到期。惟新的價格機制未出爐,使投資者著急,投資到位資金因此亦延緩,等待政府新政策。

越南工商部當初提出依各地方之熱輻射度分為4區:高輻射區(寧順省、平順省、富安省、得樂省等)價格卻最低(1kWh=1,525越盾)。惟在被認為開發太陽能缺乏潛力之北部地區又享有最高價格(1kWh = 2,102越盾)。第二地區每kWh價格為1,809越盾,第三地區每kWh價格為1,620越盾。

之後依各部會之意見及政府之要求,越南工商部將太陽能分為2區。第一區包括6個熱輻射高之省( 平順省、寧順省、得樂省、富安省…),及第二區為其餘省市,價格分別為每kWh為1,916越盾(8.38 cent 美元)及1,758越盾(7.09 cent 美元)。

雖然提出不同之方案,但工商部仍偏向分為4區之方案,維持熱輻射高之地區價格較低。如此之分區將避免太陽能投資案集中於輻射高之地區,避免如最近電網過載、需減低功率之情況重現。

惟依越南電力集團(EVN)之建議,不鼓勵在熱輻射低之地區投資,應優先投資於熱輻射高地區,俾減少對電力零售價格之壓力。

根據越南工商部之資料,依投資者之申請太陽能投資總功率已達約25,000MW,風力發電總功率為16,500MW。截止本年6月底越南已有89個太陽能電廠營運,總功率約4,500MW。目前仍有400個投資案在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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