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電子報∣ 友善列印字體大小 文章分享-Facebook 文章分享-Plurk 文章分享-Twitter
7月1日起歐盟電動汽車需要加裝噪音發生裝置 失去靜音優勢
獲取產業訊息零時差!立即訂閱電電公會電子報。

如果你在歐洲啟動電動汽車時聽到了引擎的轟鳴聲,不要被驚呆,因為這是歐盟現行的法律要求。

自7月1日開始,歐盟出售的電動汽車需要安裝噪音發生裝置(車輛聲學警報系統AVAS),當車速低於19km/h時,該系統就會啟動以為行人和騎車人提供預警,防止被電動汽車悄聲撞到。

包括所有的全新的,以及所有現有的電動汽車都必須在2021年之前安裝AVAS,已經上路的電動汽車則需要改裝。

不過一些慈善機構對此規定並不滿意,Guide Dogs和其他無障礙宣導者呼籲電動汽車需要在各種速度下發出不同聲音,而非僅僅在低速下發出聲音。

不僅僅是歐盟,包括美國也要求從2019年9月1日起,所有市場上售賣的電動車在速度每小時低於18.6英里(約合30千米/小時)的情況下,必須自動發出噪音以提醒行人。

而日本則強制規定2018年3月以後生產的油電混合車、電動車都必須加裝車輛接近通報裝置,以確保行人安全。

訂閱電子報 友善列印 字體大小:
獲取產業訊息零時差!立即訂閱電電公會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