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間,兩岸經貿關係的進展飛快,從前(2008)年6月兩岸兩會開始復談,首度召開「江陳會」(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會談),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到今(2010)年6月在重慶舉行的第5次江陳會正式簽訂ECFA,共完成14項協議。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指出,ECFA是為兩岸進一步的經貿交流,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未來要在這個基礎上加強各項協議與合作。ECFA預計於明(2011)年1月1日在兩岸同步實施,後(2012)年6月以前展開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投資保障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協議的談判;其中,投保協議談判可望於近期展開,以便趕在今年底的第6次江陳會完成簽署。
跨出三大步
打通台灣經濟任督二脈
ECFA等於打開一扇兩岸經貿合作的大門。台灣本來就擁有優越的地理位置、勤奮進取的國民、開放民主的社會、和多元優質的教育,很早就能往前進,可是在總統馬英九眼中,台灣之前「身上掛滿枷鎖,無法把優勢發揮出來!」ECFA可把加在台灣脖子上的枷鎖一項項拿開,打通兩岸經貿的任督二脈,等於是為台灣經濟裝上翅膀,更有機會振翅高飛。
ECFA將是啟動台灣嶄新經濟時代的開始,代表台灣將邁入轉型升級的新經濟境界。由於台灣本身是以外貿為導向的經濟體,而大陸是台灣最重要的出口及投資地區,也是從2003年起最大的貿易夥伴。目前,兩岸雖然都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但之前彼此經貿往來仍有許多限制。這次能與最重要的貿易夥伴、出口及投資地區簽訂經濟合作,象徵未來投資與貿易將更進一步自由化的重要意義。
事實上,ECFA對台灣、兩岸、亞太、乃至世界都具有重要意義。總統馬英九指出,這次台灣跨出三大步:一大步是台灣突破經濟孤立,走出被「邊緣化」威脅;二大步是讓兩岸經貿走向互惠合作,在制度化架構下讓台灣創造更多商機、增加就業機會;三大步是加速亞洲經濟整合,台灣價值將受到亞太國際社會重視,成為各國企業進軍大陸市場的一個跳板。
東北亞第一個FTA
扛起區域經濟整合角色
ECFA可說是東北亞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FTA),也將對亞太經濟舞台的結構造成變化,象徵台灣終於可融入東亞區域整合網絡。其實台灣與東亞國家經貿往來日趨緊密,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東協等地合計,占台灣出口總額的比重為65%,已超越美國的12%。而過去幾年東亞區域整合風起雲湧,以東協為主的各國,紛紛與中國大陸、韓國、日本、印度、紐澳簽訂FTA,朝更開放的區域市場發展。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台灣始終仍無法參與其中,東亞區域經濟整合已對台灣產生「排擠效應」。
台灣最主要競爭對手也積極展開與大陸的FTA進度,中國大陸商務部日前透露,大陸與南韓的FTA談判將在明年正式啟動,而中、日、韓三國的自由貿易區聯合研究已展開,預定2012年完成並展開談判。屆時,整個東北亞自貿區將逐漸成型,若加上東協加一,則形同一個東亞自由貿易區。
ECFA促使台灣與大陸這兩大貿易體的經貿正式整合,立即得到美國、歐盟等主要國家的正面回應,也成為WTO會員國關切焦點。日前包括澳洲、韓國、加拿大及歐盟等22個WTO會員國,對台灣提出要求說明兩岸洽簽ECFA的談判進展,像韓國關切ECFA協議的範圍、兩岸自由化時程表;歐盟則擔心在中國大陸與台灣投資的歐商,是否能夠同樣享有ECFA優惠?
WTO秘書長拉米(Pascal Lamy)也表示,ECFA是台灣達成整體貿易目標的重大作為,可相當程度的改善兩岸關係,對確保國內產業競爭力及進一步納入世界經濟也很重要,對台灣吸引外人直接投資(FDI)的流動增加也很關鍵。
最新出爐的WTO台灣貿易政策檢討秘書處報告便指出, ECFA可大幅改善兩岸關係,台灣「或許」可藉此與其他重要貿易對手國(尤其是亞太地區)洽簽FTA,保有國際競爭力,並可因應亞洲正在發展中的FTA形成的競爭挑戰。由於台灣的貿易政策就是與世界主要貿易夥伴強化「全球連結」(Global Linkage),因此ECFA對確保台灣產業競爭力,特別是強化台灣在世界貿易體系的地位,與世界經濟整合、吸引國內投資、支撐自身的經濟成長力道等至為重要。
ECFA之簽署,讓台灣拿到可加入亞洲區域經濟整合的入場券。多年來緊盯台灣發展的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史隆管理學院教授群也表示,「台灣真的做到扛起亞洲區域整合核心的角色了!」包括該校的重量級經濟學教授梭羅(Lester C. Thurow)、前副院長拉薩德(Donald R. Lessard)和現任院長舒密雷(David Schmittlein)都認為,台灣是在往對的方向前進,無論是現階段的電腦科技產業,未來的清淨科技(cleantech),台灣有實力扮演區域供應鏈的領導者。
進補台灣經濟
有助未來與他國簽FTA
去年大陸成為全球出口最多的經濟體,今年預期將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而過去幾年,台灣對大陸與香港出口合計已超過對外出口的40%。根據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IIE)報告指出,ECFA貿易協定將在2020年使台灣國民生產毛額(GDP)上升4.5%;若沒有此協議,台灣GDP可能將萎縮近1%。
在國際趨勢大師大前研一眼中,ECFA就像是台灣經濟精心調製的「維他命」,將可為台灣進補經濟。「就第三者角度看,ECFA對台灣是正面發展,有助於未來與他國簽FTA及和大陸的關係!」
整個亞洲國家都越來越依賴中國大陸,據他分析,「其實台灣是在打先鋒、利用優勢;台灣在金融海嘯過後的經濟表現勝過其他國家,其中最大原因是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貿易很成功;就像日本有段時間也很依賴美國,但是台灣卻可利用這股力量,進入東協還有歐洲、全球市場。」台灣未來還有很多誘因,「包括兩岸簽訂ECFA、加上17%營業稅與兩岸大三通這三大項,將有機會讓台灣成為大中華地區的企業樞紐,甚至連日本公司都想搬來台灣!」
大前研一認為,ECFA是很好的切入點,未來幾年對台灣是關鍵時期,台灣已沒有退縮、猶豫的時間,要勇敢的迎向這個挑戰。台灣更要深耕大陸的內需市場,在大陸擁有競爭力後,下一步再搶攻全球市場。同時,日本也在發展新的經濟模式,就是「輸出基礎建設」(包括污水處理、新幹線等),台商可善用現在的時機點與日商合作,共同進軍大陸的基礎建設領域。「在台灣有技術、有資金,但政策尚未鬆綁的情形下,不妨把日商當『擋箭牌』,透過日商參與中國大陸的基礎建設。」
《日本經濟新聞》近期社論也指出,在急遽成長的大陸市場,台商將比具有競合關係的日商、韓商等更為有利。近來確實已有不少日商積極來台灣投石問路,洽談投資機會。因為對於日商來說,在大陸動輒碰壁,若與台資企業合作,共同進軍大陸內需市場,ECFA將是進入大陸市場低門檻的最佳路徑。

▲第5次江陳會正式簽訂ECFA,總共完成14項協議。(達志影像)
帶動跨國企業來台投資
讓台灣從A到A+
美國商會日前發表2010台灣白皮書也以「邁向卓越的經濟」為主題,肯定台灣在兩岸關係改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及採購市場開放成果。報告指出,台灣若能利用ECFA擴展與其他國家的經貿關係,一定能超越競爭對手;而ECFA加上投資環境改善,將讓台灣「從A到A+」。美國商會並呼籲美國及台灣強化雙邊經貿關係,以避免過度依賴單一市場,並維持一定程度的平衡,以免美中台三邊關係失衡。雙方政府儘快恢復「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對談,作為台美FTA的基石。
這股ECFA效應,將會是近幾十年來,台灣經濟發展的最佳契機,也是繼1980年代後再現的外人來台投資熱潮。未來台灣對歐美等跨國企業的投資佈局將更具吸引力,跨國企業與台灣企業合作,可以優惠方式進入大陸市場;台灣的人才、研發、行銷、生活環境與地理優勢等,也將為企業進軍大中華及全亞洲市場加值,台灣將成為跨國企業在亞洲設立區域總部或尋找聯盟夥伴的最佳選擇。
台灣經濟研究院景氣預測中心副主任孫明德指出,台灣不能只把眼光著眼在中國大陸,ECFA將有助吸引歐、美、日等國資金來台投資,因為台灣是他們投資中國大陸的「槓桿」。透過兩岸語言文化相近,台商長期在大陸佈局,相當了解其市場等優勢,外資會很有興趣來台灣。台灣主要產業的最大競爭對手是日、韓,短期內,東協並非競爭對手;但長遠而言,要積極對外宣傳,讓國際企業知道台灣優勢,趁著歐美尚未完全復甦之際,吸引國際投資。
後ECFA時代,政府各單位也開始積極招商,行政院也已成立全球招商專案小組,經建會也成立招商推動委員會。經濟部將在9月21日舉辦全球招商大會,便是以邀請外商、大陸企業及台商500人以上參與為目標。目前,詢問度最高的就是資通訊產業與汽車等跨國大廠,已鎖定10家企業將簽訂投資意向書。

▲總統馬英九指出,ECFA讓台灣跨出三大步,加速了亞洲經濟整合,台灣價值將受到亞太國際社會重視,成為各國企業進軍大陸市場的一個跳板。(達志影像)
ECFA簽署內容
根據日前第5次江陳會簽署的ECFA內容,ECFA主要文本是由序言、總則、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穫及其他等5章共16條文組成,內容涵蓋兩岸之間的主要經濟活動。首先,序言指出,雙方同意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在總則中表達兩岸透過ECFA推動經貿合作關係制度化的長期願景及基本原則,規定協議所追求的目標、具體經濟合作與自由化的範圍與措施等。
在貿易與投資方面,針對未來所需要繼續推動的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協議,訂定雙方進一步協商的範圍、原則與項目。在經濟合作方面,列出八項合作重點,包括金融合作、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貿易促進及貿易便捷化,電子商務合作、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推動雙方中小企業合作,及推動雙方經貿團體數設辦事機構等。
「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是ECFA的重要項目之一,主要是規定雙方可在現階段提早享有調降關稅與開放利益的項目。目前雙方已協議納入包括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與服務貿易早期收穫的相關條款,至於實施早期收穫的產品及服務業別清單及降稅安排,則納為協議的附件。總計我方有539項(貿易額約138.3億美元)、中方約有267項(約28.6億美元),可先行排除關稅障礙,提早獲益。
為了降低早期收穫項目可能產生衝擊,也同時規定相關臨時性配套措施,包括適用於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的臨時原產地規則及雙方防衛措施、適用於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的服務提供者定義。此外像是爭端解決機制、執行機構、修正與生效、終止條款等也列入其中。
這次江陳會還簽署「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主要是針對優先權、品種權和專利、商標達成共識,未來包括文化產業,如音樂、電影和戲劇等著作權,皆能加以保護。此外,雙方將在ECFA架構下,推動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