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委由工研院國際業務中心於2008年7月1日起執行「推動產業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提供台灣產業促案與成案補助經費,參與歐盟第7期科研架構計畫(EU 7th Framework Program; EU-FP7),藉著槓桿(Leverage)歐盟前瞻研發資源與國際合作管道,使我國產業與國際創新研究體系接軌,成為全球開放創新環境之一員,以深化業界研發能量暨提升其產業競爭力。

台灣產業長期以來一直專注於產品製造的技術領域,建立了非常具競爭力的OEM/ODM產業基礎,但在全球化及智識經濟的高度影響下,遭逢迥異於以往的產業競爭壓力以及產業競爭趨勢,而必須積極應對下列的挑戰:a)技術複雜性加深與研發成本提升,除自主研發外,也必須槓桿國際資源;b) 全球創新網絡架構逐漸形成,台灣必須加速卡位,避免斷鏈;C)面對新興國家的強力競爭,台灣需要提昇國際連結的層次與嶄新的連結模式。
2002年歐盟委員會推出「里斯本戰略」,企圖改變歐洲企業生產率不斷下降的被動局面,希望透過各種跨歐洲基礎建設及高技術創新研發,將高科技及人才引入歐洲企業,力圖在10年內(2004 - 2013)成為一個最具競爭力且以知識為本的經濟共同體。同年於巴塞隆納高峰會更具體勾勒出歐盟未來的科研經費架構,要求所有會員國需在2010年以前完成科研投資達GDP 3%的目標,並且期望其中三分之二的投資來自工商界,顯示出歐盟對科研創新的重視與勢在必行的決心。

因此,在2003年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通過由議會成員Rolf Linkohr所提出的預算追加呼籲,從年平均44億歐元的「第六架構計畫」經費,大幅提高至年平均76億歐元的「第七架構計畫」(EU-FP7)的經費預算。此舉除了是因應新會員國加入後的需求所作的調整,並且也是回應巴塞隆納高峰會所期望的目標。EU-FP7研究補助計畫,以開放創新、共同研發與鼓勵國際合作為創新研發手段,透過開發「創新主流應用(Killer Application)」及提升「技術產品化速度(Time to Market)」,帶動歐洲經濟社會整體之發展,同時估計歐盟的創新科研將吸引五十萬研究人員以及一百廿萬的研究相關人員的額外需求。

相較於亞洲其他國家如日本、大陸、韓國、新加坡等國,台灣參與歐盟計畫之數量是非常少的,考量歐盟第七架構科研計畫國際合作的深度與廣度,鼓勵台灣產業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不僅有助於國內科研機構了解世界級先進國家之研究趨勢並獲得相關資訊,且歐盟計畫特性之一為計畫執行成員國籍多樣化,台灣的加入可藉此與多國建立策略聯盟的關係與國際合作網絡。
經濟部「推動產業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旨在協助台灣產業,鏈結國際策略夥伴/聯盟,藉著槓桿(Leverage)歐盟前瞻研發資源,台灣產業除可及時掌握先進國家之研究趨勢與市場先機,快速實現全球創意於產業外,透過合作計畫之執行,更可融入世界人才庫,培養國際合作型研發計畫規劃、整合與管理之人才,進而提升未來跨(多)國專案管理能力,使台灣產業在全球創新體系中轉型,深化我國業界研發能量並提升產業競爭力,積極面對全球化所帶來的挑戰。
因此,舉凡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且財務健全者皆具備申請資格,而依法設立之非營利法人,可協助廠商申請,但當年度需未執行經濟部國合科專,方可運用促案經費。本案補助經費主要以促案及通過歐盟審查計畫(以下簡稱成案)之第一年經費為主,成案第二年經費,將鼓勵申請業界科專。詳細申請資格、文件、程序、審查標準及詢問窗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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