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覽日期 |
2008年4月28日~5月3日 |
| 展覽地點 |
杭州休閒博覽園;台灣團展示區於B館 |
展出區域
及內容 |
A館:中國當地原創館:多媒體及動漫專業學校、專業頻道、文化產業機構
B館:國際展團、動漫及多媒體設備廠商、數位內容產業、動漫技術機構
C館:動漫影音、遊戲產業、動漫社團、相關媒體、衍生商品 |
| 攤位規格 |
| 標準攤位 |
9平方公尺 |
| 價格(新台幣) |
23,500(會員,開立收據)
24,675(贊助及非會員,開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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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裝潢配備 |
24,675 3面隔間版、中英文招牌板1組、射燈2盞、洽談桌1張、椅子2張、220V電源插座(容量500W以內)1個、地毯、整體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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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時間 |
即日起自3月15日止 |
| 攤位分配 |
依照攤位多寡、報名繳費先後順序,不得跨走道為原則,於協調會(預計於3月底召開,另
行奉知)時,由廠商自行挑選位置,不克出席者,由本會代為挑選,廠商事後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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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辦法 |
所繳費用包含下列配備:公司中英文招牌1組(含LOGO)、基本隔間板3面、投射燈5盞、500W電源插座1個、基本電費、洽談桌1張、椅子3張、儲物櫃附鎖3個、層板6個、字紙簍、地毯、台灣館整體形象裝潢。 |
| 報名時間 |
自即日起至97年8月10日止。 |
| 報名辦法 |
請將參展報名表(如附件)連同攤位費(請開立97年3月15日到期之支票,支票抬頭:台
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產品型錄或照片乙份,隨團人員之基本資料(英文護照名稱、
公司職稱、名片正反面影本)以掛號寄至本會承辦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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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展辦法 |
97年3月15日以前退展者,退還全額之攤位費。
97年3月15日以後退展者,怒難退還所繳攤位費,所訂之攤位視同自動放棄,交由本會處
理。惟如欲特殊情況如結束營業、轉換業別等因素,需檢附證明文件辦理退展,除本會保留退展與否之審核權利外,將扣除新台幣5,000元之作業收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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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展權益 |
| 1. |
本展提供2008.4月27日~5月4日標準雙人房之落地招待,每家參展公司招待參展人員
至多2名,當地飯店等級依主辦單位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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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本會提供參展人員(限參加本會團體活動者)加保旅行綜合保險每位新台幣200萬元整(限
團進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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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項 |
參展公司如於標準裝潢外增加特殊裝潢及配備,需由統一指定裝潢公司統籌處理。其他如
貨運、旅行等事宜,將於協調會中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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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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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業務室 龔英男組長
電話:02-87926666分機257
傳真:02-87926140
Email:linda@teema.org.tw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11490民權東路六段109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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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補助標準 |